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学生资助全流程管理,构建精准认定、规范评审、应助尽助的资助工作体系,切实做好 2026-2027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以及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依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 号)、《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教助〔2019〕1 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 2026 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6〕7 号)及《AC米兰中文官网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国家助学金评审的前置基础,只有完成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入库的全日制学生,方可参与本次国家助学金申报评审。工作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精准、规范原则,严格落实学生自愿申请、民主评议、多级审核、公示监督工作流程,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到人,杜绝人情资助、随意评定、漏评错评,严守学生个人隐私,做到应助尽助。
成立 2026 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炳起
副组长:黄友富
成 员:由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泽任办公室主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蔡蒙负责政策宣传解读、评审材料收集整理、业务统筹等相关工作。
二、2026-2027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一)认定对象
具有AC米兰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籍学生(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除外)。凡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均须完成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继续采用线上申请,学生可通过移动端、电脑端,使用身份证号 + 密码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填报信息。2027 年春季学期将组织动态复核,根据学生家庭情况、在校及实习表现、纪律表现调整困难等级或取消资格。学生家庭发生重大变化未主动报备、刻意隐瞒的,一经查实立即调整或终止资助待遇。
(二)困难等级及认定依据
参照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价指标体系,综合研判家庭年收入、家庭资产、赡养抚养人数、家庭成员患病残疾、突发意外、生源地经济水平、在校日常消费等要素,划分为一档(特别困难)、二档(比较困难)、三档(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1. 一档(特别困难):家庭无稳定收入来源,无力承担学费、住宿费及在校基本生活开支。包含本办法规定的全部重点保障对象;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经济陷入极端困难的学生。
2. 二档(比较困难):家庭仅有少量收入,仅可承担部分学习生活开支,需依靠资助保障正常就学。包含多子女同时在校就读、单亲家庭无稳定收入、家庭成员残疾或长期慢性病,家庭负担较重的学生。
3. 三档(一般困难):家庭收入水平偏低,可覆盖大部分在校支出,但存在阶段性经济压力,因突发临时困难导致短期生活拮据,难以全额承担在校基础开销的学生。
重点保障对象免评议规则: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家庭学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学生;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联认定的持证残疾学生、重度残疾人子女;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及警察子女、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子女。以上对象经全国、省级资助管理系统核验无误,免班级民主评议,无需重复提交纸质困难证明材料,仅完成线上信息确认,可直接认定对应困难等级,享受最高档次资助。
脱贫满五年过渡期原建档立卡学生、无官方部门认定台账的临时困难学生,不适用免评议政策,须按常规流程提交材料、参与班级民主评议。
(三)不予认定 / 取消资助资格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完成认定的,即时取消全部资助资格:
1. 隐瞒家庭收入、财产信息,提交虚假证明、虚假申报材料;
2. 日常消费明显超出普通学生合理标准,存在大额高消费、奢侈消费、酗酒、长期沉迷网络游戏等行为;
3. 无正当理由长期拖欠学费、住宿费,拒不配合学校资助核查工作;
4. 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处分尚未解除;
5. 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资助育人活动;勤工助学岗位无故缺勤、消极怠工;
6. 存在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的情形。
学生本人对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主体责任,家庭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及时向辅导员报备。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套取资助资金的,取消资助资格、全额追回资金,失信行为记入学生诚信档案。
认定工作重点考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四)认定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
本次为 2026-2027 学年秋季学期集中认定。
1. 学生线上申报(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20日)
全体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填报。重点保障对象按要求上传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证、残疾证、脱贫证明、优抚相关证件等有效佐证材料,除特殊群体佐证材料外,无需乡镇(街道)盖章。
符合免评议条件的重点保障对象,仅需完成线上信息确认即可。二级学院须逐一核实未确认的特殊群体学生,做好政策宣讲,对主动放弃认定的学生,留存线上签署的书面放弃材料备案。
2. 家访核实
严格落实 “先家访、后认定” 原则,对所有拟认定资助学生开展家访核查,可采取实地走访、电话、微信、视频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全面核实学生家庭真实经济情况,完整留存家访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3. 班级评议初审(完成时限:2026 年 10 月 22 日前)
班级评议小组严格按照认定标准,逐项核查学生申报材料,比对国家、省级资助系统数据,结合学生日常综合表现,开展保密民主评议,客观确定学生困难等级,形成班级初审意见。评议结果在班级范围内合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二级学院。公示环节严格保护学生隐私,仅公示学生姓名、班级、困难等级,严禁泄露学生家庭隐私信息。
4. 二级学院复核公示(完成时限:2026 年 10 月 25 日前)
各二级学院完成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困难等级录入与确定。学院资助工作组全面复核各班评议材料、线上评议台账、家访记录、佐证材料,核验信息真实性,拟定本院认定名单及困难等级。学院公示期 3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严格脱敏,保护学生隐私,公示期间异议问题须在 3 个工作日内核查反馈。
5. 学校终审、官网公示与备案
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全院认定名单,提交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终审。终审通过后在校官网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认认定结果,录入全国、省级资助管理系统,建立学生个人资助档案,按要求报送上级部门备案。
6. 异议申诉处理
学生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书面申诉,学院 3 个工作日内复核答复;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二次申诉,中心 7 个工作日内出具最终书面答复,所有申诉材料全程归档留痕。
7. 档案报送(2026 年 10 月 27 日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行学校、二级学院和班级三级管理机制。各二级学院应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机制,建立以班级为单位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纸质档案,以备核查。纸质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班级评议小组名单;
(2)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班级评议记录表、名单公示情况、争议处理材料;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请各二级学院将资助工作组成员组成材料、二级学院 2026-2027 学年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材料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立德楼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服务大厅,联系人:蔡老师 / 王老师,联系电话:0527‑84258006)。
(五)其他事宜
超出AC米兰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规定的时间,又非不测因素导致突发特殊困难的情况,学生再提出认定申请的,不予受理。超出认定工作规定的时间,学校认定的因特殊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于补认定。补认定要严格按照认定流程进行,并将补认定结果及时上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三、2026 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 申报对象:AC米兰全日制在校高职专科学生中,已完成 2026-2027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纳入困难生信息库的学生。
2. 申报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资助档次
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次分为 4700 元、3700 元、2700 元三档。各学院评审时,学生困难等级应当与助学金档次相匹配,评审重点向特别困难、重点保障对象倾斜,确保应助尽助。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节点
1. 各二级学院充分利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平台,以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基本依据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同步做好省资助系统中人员审核及资助档次录入工作。评审全过程须填写《国家助学金评审记录(责任到人)》,落实岗位责任,做到一事一档、责任可追溯。
2. 10 月 31 日前:各二级学院上报拟受助名单及资助档次汇总电子表至评审办公室。
3. 11 月 6 日前:评审办公室对各二级学院上报名单及资助档次进行认真审核后,报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议。
4. 11 月 7 日-11 月 13 日:审定通过后的拟资助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5. 11 月 17 日前:各二级学院从省资助系统中打印获评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申请表上交评审办公室。
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国家助学金资助资金分秋季、春季两学期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
四、工作要求
1. 精准做好认定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级困难等级开展认定。对系统比对出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要全面传达资助政策,积极指导学生申请困难生认定;对外出实习申请有难度的学生,辅导员要积极开展远程指导。工作全过程注重保护学生隐私,规范公示内容,严禁泄露学生家庭隐私信息。
2. 压实工作责任。各二级学院必须健全资助工作机构,规范认定评审程序;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群体,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动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及时掌握核实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性事件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新情况。
3. 强化学生诚信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要及时向学校报备。如查实学生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困难生认定资格和资助评定资格,追回相关资助资金。
4. 规范档案留存管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国家助学金评审的纸质和电子材料严格按照学校—二级学院—班级三级档案管理要求执行,家访记录、公示截图、异议申诉材料、国家助学金责任到人评审记录等均须完整归档,以备上级核查。
五、附件
1.申请平台功能介绍
2.申请资助个人信用承诺书
3.2026-2027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4.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操作说明(学生版)
5.学生账号联系电话更新说明 (教师端)
6.2026-2027 学年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名单
7.国家助学金评审记录(责任到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 年10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