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AC米兰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专业技术人才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全面负责学校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职称申报评审日常工作。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学校组建2026年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学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评委会执行委员和学科评议组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从学校评审委员库随机抽取产生。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职称评审相关组织和服务工作。
学校评审委员会授权成立职称评审资格审核小组,对申报人员的资质资格条件、教学科研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等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小组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质评处、科技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二、申报范围与对象
1.2025年学校设立高校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实验技术等职称系列。
2.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含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实验技术,下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为在职在岗教师,申报之日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3.本校聘用在各类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满一年、缴纳社会保险,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以按此通知申报相应职称。
4.集团董事会外派到校外实训基地工作人员,须由人事处审核,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方可申报。
三、文件依据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职〔2025〕4号);
2.《AC米兰中文官网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宿泽院发〔2024〕55号);
3.《AC米兰中文官网职称评审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宿泽院发〔2026〕33号);
2026年职称申报评审可选择“宿泽院发〔2024〕55号”或“宿泽院发〔2026〕33号”两个文件中的任一个执行,同系列同层级申报人评审时以满足新文件条件者优先。
四、政策口径
(一)关于时间界限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二)关于申报材料审核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要求,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学校人事处以书面形式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退回申报材料。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关于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学时/年(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要求执行),申报人须列出继续教育清单(包括集团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参加国培、省培及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修、产教融合培训等),并提供佐证材料。
(四)关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任职以来有1年及以上辅导员或学业班主任工作经历,且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并参加“一对十”活动的管理人员视同具备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五)进企业实践锻炼要求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实践要求:任现职以来,指导与本专业相关的学生专业社团6个月以上,其中2025年指导的社团需有学校考核合格文件或证书;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在企事业单位实践累计6个月以上,其中2024年以来实践时长须达2个月,且经学校考核合格。具有企事业单位本专业相应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原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六)关于“双师”资格要求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2026年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须持有“双师”资格证书;暂未获得“双师”资格,符合申报条件者可“先评后补”(一年有效);自2027年起,未获得“双师”资格者不得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初、中、高级职称。
(七)成果鉴定结果使用
申报正高级职称如有1个及以上同行专家鉴定结果为“未达到”或 2个及以上“基本达到”、申报副高级职称如有1个及以上同行专家鉴定结果为“未达到”或2个“基本达到”,则视为不具备申报资格。
(八)关于科研成果及业绩认定
1.申请高一级职称发表的论文、结项的教科研课题、获得荣誉奖项等评审材料,须是任现职以来,且内容需与所从事专业有关,非所从事专业的教科研成果仅作参考。
2.论文须是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专业论文,且署名作者单位为AC米兰第一单位。“省级以上刊物”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ISSN 或CN刊号)。在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均不作为评审、送审依据,仅作参考。专著或教材指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专著须与本专业相关且有编著章节字样。
3.论文发表时间以出刊日期为准。申请正高职称须3篇及以上论文在知网收录;副高职称须2篇及以上论文在知网收录;中级职称须1篇及以上并在知网或万方、维普收录。
4.教研科研项目(课题)级别认定(见附件2)。
5.学校认可的其他成果包括两类:
(1)专业实践教学成果。仅限已结题/结项的校级课题(限主持人使用)、编制实践教学手册(教学中已采用)、制作实践教学设备(教学中已采用)或直接指导学生参加企业实践活动并产生经济效益、形成文字成果,且经实践单位、所在部门、教务处考核合格。
(2)竞赛类教学成果。分为教师教学竞赛和指导学生技能竞赛两种(见附件3)。
6.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无授权期和申报期的专利不予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不列入申报材料)有多人持有的,当年仅限1人申报使用,其余人员仅作参考。未实现成果转化的专利仅作参考。
(九)关于获奖
表彰奖励的主办单位应是政府或者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表彰奖励的内容应与本人现从事的工作相关。资格条件中未注明排名的获奖要求,均以获奖证书为准;指导学生获奖以指导教师证书为准。集体荣誉、团赛荣誉未出现个人姓名的不作为个人荣誉,仅作参考。
(十)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申报或同级转评高校教师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五、时间安排
2026年度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4。
六、其他事项
1.评审费:申报正高级、副高级职称分别为800元/人、600元/人(不包含论文送审费用),中级职称400元/人,初级职称200元/人。
2.申报人员须提交近3个月2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电子档,身份证号码命名。
3.高、中、初级职称申报采取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的形式,按材料要求报送(见附件5)。
4.如本通知与省级主管部门2026年新要求相抵触,则以省新要求为准。